6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正信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05万元;郭某江(时任正信银行有限公司副行长)、潘某明(时任正信银行有限公司副行长)、肖某(时任正信银行有限公司副行长)3人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责,累计被罚款12万元。
责任编辑:李琳琳
升宏网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
本文评分*
评论内容*
你的昵称*
你的邮箱*